合同第一个月均为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贵单位不满意保安服务工作,我司无条件退出贵公司。
您拥有保安队长的选择权、服务质量的评议权、管理工作的决定权和保安工作的监督权。
您有权提出更换不称职保安员,我司在1天内及时更换。
我司保安管理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保安经理定期回访。对客户的正当诉求 第一时间予以解决;原则性问题做到1小时内回复,一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
我司保安纠察队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监督检查,及时反馈队伍管理信息,以确保服务质量。
保安人员在职期间的各类保险、人身伤亡及离职资遣等均由我司负责处理。
如因我司的保安队员故意或严重失职导致甲方财务损失,经公安机关依法认定,我司将视责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单次事故最高赔偿额为当月保安服务费的总额,全年累计最高一百万元人民币);具体赔偿责任及金额以我司投保保安责任险的保险公司或聘请的公估公司核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