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的政策规定:保安企业的监管职责在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如何实施监管职能,才能达到 规范保安服务市场,正确引导保安服务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公安机关的监管就应该遵循相关法律要求,对保安企业的经营范围、保安员特别是押运员的资质、 枪支设备以及重点要害部位和活动的安保方案等工作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监管职能落到实处。
早在2004年3月22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灾全向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完善各类市场监管制度,确保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打破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研究进一步转变经济响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 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 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作为监管保安企业的公安机关心该从过去的“办保安”向“管保安”、“服务保安”转变。
公安机关的监督管理职能,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向理解:
一是把好市场的准入关。这不仅可以拧制市场开放程度,而且可以对新进入者的必要资质进行把关。积极推动保安这一公共安全服务业向市场化、礼会化、产业化的方向发展,让市场来配置保安服务资源。要逐步放开保安市场,允许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办保安服务企业。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保安企业的资质年审;二要积极协同有关部门, 加强保安市场清理,符合条件,应批准的履行手续,该撤除的依法坚决予以取缔,避免出现保安市场无序竞争的状态对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损害正规保安队伍的“黑保安”要坚决予以打击,彻底净化保安服务市场,避免出现漏管失控的现象。
二是要把好保安服务的质量关。 要根据公安部《保安服务操作规程和质量拧制》标准,监督、指导保安服务企业,严格为客户提供门卫、守护、巡逻、押运、随身护卫、人群控制、技术防范、安全咨询等方向的保安服务,保护客户人身、财产和信息等安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加强对保安员勤务活动的督察检查,规范保安员的勤务行为。
三是要把好保安员的权益关。要要切实维护保安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好保安人员的利益保障工作,不得用牺牲保安人员权益的做法,维持保安企业的生存。对见义勇为、因公致伤 (残)的人员,要及时落实保险、抚恤措施,保障基本医疗和生活费用。积极帮助保安企业设立基层党团和工会组织,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要加强保安宣传工作,大力弘扬保安队伍的先进典型,提升保安队伍的社会形象,提高会对保安的认知度,从而进一步提高社会对保安的支持率。
既然保安服务公司作为一个特殊服务企业组织,公安机 关就应当将保安服务企业作为一种特殊行业来监管,主要监管被依法批准成立的保安服务企业是否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经营业务范同和是否守法经营,处罚那些不按照规定审批成立保安组织和非法经营保安以外业务的公司。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规范保安服务市场。
保安企业由公安机关监管,我认为要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从公安机关来说,在组织上、领导保安工作上,要避免就保安抓保安,而应当将保安工作放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治安安定的大背景下,放在社会治安防控,体质建设的总框架下,放手建设和发展,使之成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 预防减少犯罪的重要辅助力量,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规范保安服务市场,正确引导保安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的目的。
公安机关要想履行有效有序的监管职能,首先要实现彻底的“管办分离’打破垄断经营,把保安服务推向市场,实行市场化运作;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从立法上强化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市场管理的力度,使之活而不乱;三是规范公安机关对保安企业的管理,重点监管队伍和把握正确的经营方式,同时不干预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