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大厦偶有偷盗的发生,大厦保安随时会对出入大厦的陌生人和闲杂人员进行询问,并对携带的可疑包袋进行检查,请大厦工作人员积极配合。”落款是负责该幛大楼物业公司。由于该楼内有10多家公司办公,一些上班族在看到物业公司的检查通知后,心存疑惑:“包是私人物品,保安有什么权力查包?”
面对这样的通知,大厦的保安员李志斌也感到挺无辜的,本来和在大厦里的工作人员相处得很和谐,现在许多进出大厦的工作人员对他唯恐避之不及,生怕被当成了闲杂人员或是“小偷”被拦住询问。
事情的起因源于上个月大厦内一家公司的电脑被盗,小偷将该公司内的笔记本电脑放在自己的包里,大摇大摆的从保安的身边走过。丢失的电脑内的数据,给那家公司带来了很大的损失,因此对物业保安的管理不严,多有责怪。这样才出来的这样的告示。
可是,什么样的应成该询问?怎么询问?却在大厦内产生了分歧。一次,李志斌要检查一陌生来客的包裹,认为他进来时包裹是空的,出来时却是鼓鼓的。为此,这位先生和李志斌大吵起来,一边说是大厦的规定,有权询问查看,另一边则认为这是对人身权的一种侵害,保安没有搜查的权力。
很快,物业保安和业主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张,本来客客气气的人,现在也开始对李志斌横眉冷对。
保安员应当如何询问?这个度又在哪早?成了李志斌心理的疑问。
显然保安员是无权检查他人包袋的。
尽管物业公司以通知的形式给予保安检查“可疑包袋”的职责,但这种职责显然是侵犯了公民的收藏和财产权。保安人员是依照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受业主的委托履行安全保卫、登记询问等职责,面对“可疑包袋”的检查已超出自己的职责范围, 毕竟,公民携带包袋是收藏行为,属于个人财产范畴,除国家授权的机关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搜查他人的包袋,否则就是侵犯他人财产的违法行为。
保安员的询问,仅仅限于一般的问询,如为什么来大厦,需要找什么样的人,可要求对方出来领进,并且作适当的登记。至于,进出人员财物的查询,已经超出了一名普通保安员正常的职责范围。除非是外在的显而易见的,如果搬运家具等,能够很明确地认定其并非该搬运人所有,只有这样的情况,保安员可以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要求原主人来认领。如果确认被盗物品,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像案例中所说的办公大楼,大厦保安可向物业公司反映,最好安装监控设备。人防和技防结合,安全更有保障。